1、自己立的
遗嘱属于
自书遗嘱,是受法律保护的。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
4、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
5、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