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租赁给乙方。乙方承租仅作住房使用。
二、租期,自起至止。
三、月租按计收,(元月),年租金元。
四、缴费方式:
五、乙方先交元的水电押金,待合同期满甲方将退还给乙方。
六、电费按表计价每元度,水费元吨,不足10吨按10吨收,超过10吨按表计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
退房租。
1、将承租屋私自
转租或转让的
2、私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及内设施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三个月拒交水电费的
5、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卫生污染等)。
八、乙方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
赔偿。
九、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以防第七款中所列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