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无法偿还
债务的处理方法如下: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
债权人协商
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
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
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