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协议期限届满之际,若雇主选择不再持续签署,则应遵循以下标准进行报酬的支付:
按照劳动者在当前企业中所累积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其发放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补偿金;
若该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整一年,则以一年来计算其资历及收入;
而对于那些工作时间段还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将会给予半个月
工资的相应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