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时,如发现房屋设计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超过3%,
购房者有权根据实际测量结果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期限修正要求;
而当这个差距小于等于3%时,应当按照实际面积进行房屋价款计算。
此外,如果所购房产存在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后仍然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严重质量问题,以及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面积误差问题,受影响的购房者均可选择拒
收房屋,进而请求法院解除房屋购买协议,同时要求开发商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及
违约责任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
买受人有权
退房。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
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