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无法通过
继承来实现。
若是家庭式承包土地情况下,当家庭中某位或多位成员在承包期限内离世,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将自动终止,由发包方无偿收回该承包
土地使用权。
若采取其他承包模式,在租约期间,承包者如不幸去世,那么他的
法定继承人可在约定的承包期内继续享有该块土地的承包权。
值得注意的是,被列入遗产范围的应为被
继承人合法拥有的财产,然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财富本身,而仅是拥有他人受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