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房屋抵押贷款时,客户需提供以下必备资料:
首先是《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申请表》的填写提交;
其次,应提交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辅助审查依据;
第三,须提供职业证明以及收入状况证明作为还款能力佐证;
第四,根据个人教育背景与专业技能水平,还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以及技术等权威性认证;
第五,为证实抵(质)押物的所有权以及评估其价值,需要提供相关权属文件及估价报告等书面资料;
最后,为了全面了解个人信用状况,还可能需要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除此之外,各家银行通常也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其他尽职调查所需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
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
证人的偿还能力,
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
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
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担保人、
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