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租房拆迁事宜,其补偿措施通常是按照房屋产权面积1:
1的比例进行,这意味着政府将对房产拥有者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或者直接提供等价值的房屋进行置换。
同时,
房屋所有权者需考虑到房屋使用权者的权益,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或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
公共租赁住房,又称为公共租赁住宅,它是指以特定的建筑标准和租金为基础,旨在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且无自有住房的劳动者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所的保障性居住设施。
这种住宅可以通过新建、改造、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途径来筹集资金,既可由政府出资兴建,亦可由政府给予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的类型可以多样化,包括成套的住宅单元,也可以是宿舍式结构的居住空间。
对于申请人而言,如果希望申领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在本区域内无独立住房,或者现有的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
实际收入及财产状况均不超过规定的标准;
如果申请人属于外来务工人员身份的话,则需在本区域稳定就业达至规定的年限。
至于具体的申请条件,这些都会由位于直辖市和市、县级行政单位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确定,待上报至本级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并对外公布。《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