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权属买卖交易中所产生
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为最长不超过三年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明白其所拥有之权利已遭受损害以及相关责任人之日算起。
然而,若于权利受损害之日起已逾越二十年期限,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相应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须经权利人提出申请之后,人民法院方可依照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延长保护时效之决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