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之时未获得应有绩效薪酬的员工,完全有权利向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
申诉,经由劳动监察部门
强制执行,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应得薪酬,如若逾期仍未付款项,用人单位将被处以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惩罚性
赔偿金;
在这同时,员工还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让法律为自己的权益提供最后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