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行。
买受人和售房人可分别签署房地产
销售合同及
停车位销售合同,鉴于购得停车位的目的是为了日后方便车辆停放,作为实际生活居住的必需条件,因此,停车位销售合同的成立实际上与其所依赖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存在紧密的关联性。
然而,后期如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买方根据预先设定的条款采取
合同解除权来解除房地产销售合同的同时,也可以请求同时解除停车位销售合同,原因在于房屋销售合同已经被取消,继续履行停车位销售合同已经没有现实意义,对于买方提出的一并解除停车位销售合同的要求,法院应给予全面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