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房者首先应与开发建设单位订立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依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支付足额的首次购房款项;
2.自支付首付款后第八天开始,购房者需在七个自然日内备齐满足按揭银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材料,向开发商选定的合作银行书面提出
按揭贷款的申请。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期购房款的收款凭证、个人
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以及银行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性材料;
3.贷款银行将对购房者的各项信息和申请手续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并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者(包括其配偶)进行初步的手续办理,这其中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填写借款申请书、签署共同还款声明、作出承诺、进行谈话记录、签订
借款合同、开具借据等等;
然后,购房者还需在贷款银行开设存款账户或者银行卡,以便银行上报至上级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审核批准;
4.申请审批的整个过程通常会持续七个工作日。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销售部门将会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实际进展情况,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全力以赴地协助购房者顺利完成贷款手续,并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相应的阶段性担保协议。
《
刑法》第六十七条
【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