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
合同违约责任的实施问题,需要遵循一般的法律规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规定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即当合同一方未能严格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执行中存在未达到约定标准的情形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持续履行义务、进行合理的补救措施以及按照损失程度作出相应的赔偿等三项
违约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则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表示其不会履行合同义务,此时,对方可以选择在履行期限截止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一旦出现违约情况,违约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金额的
违约金;
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