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当房屋交易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即便签署了此类合同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1.交易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愿并非其真实意图;
2.合同的签订方缺乏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条款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法律
法规;
4.合同签订主体有恶意串联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依据我国于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行为人和相对人如果是通过虚伪的意思表示来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该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而对于那些通过虚伪的意思表示来掩盖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外,根据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和相对人如果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