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在已经拥有基础性的基本
养老保险之上,根据其本身所具备的经济实力,为员工额外设立的一项补充性保险便是补充养老保险。
关于如何领取此种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员工在达到正式
退休年龄时,有权选择一次性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
其次,若员工在职期间因故离世,则由其
法定继承人代为领取此部分保险金;
再者,员工若有意愿出国长期居住,亦可提前申请领取该笔补充养老保险;
最后,若员工因患严重疾病导致失去工作能力,同样可以提前申领这部分保险金。
《
劳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