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职期间因享有
产假的资格而导致公司未能按时发放相应薪资,则您作为员工有权向所在地区的劳动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或者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以求得公平合理的待遇。
对于劳动仲裁所裁定的结果仍然存在异议时,您还有权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寻求法律赋予您的权利保护。
法律明确规定,如当事人参加强制性的
生育保险,那么其相应花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员工的平均薪酬为基础来支付生育津贴;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强制性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依据职工原先的
工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
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