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具体内容应依照双方
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意思表示制定,通常情况下应当包含以下各项条款:
(一)各方当事人的正式姓名或商业机构的法定名称及其住所地;
(二)所涉及的特定交易物品或服务的明确描述及性质;
(三)交易数量的具体数值;
(四)交易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标准;
(五)交易价格或报酬的具体金额;
(六)交易的履行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履行方式;
(七)若发生违约行为时的责任承担方式;
(八)在产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与方式。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