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所在企业未能及时为
辞职员工办理
社保卡相关事宜,员工可首先尝试与企业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则可寻求由地方政府或工会等机构设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程序结束后,如仍未能得到满意答复,员工可依法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
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情况下,员工还享有上诉至人
民法院的权利。
依据法律规定,企业在正式与员工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及时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且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妥当办理
个人档案及
社会保险关系的迁移手续。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