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拖着不给办离职怎么办
当雇员认为其权益受到了损害时,他们可先行与公司展开磋商;若未能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端,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诉,以期让公司切实履行其法定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于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告所在公司,从而终止劳动关系。
此外,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单位,便可解约。当合同期满且不再续订时,劳动关系自发中止,也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涵盖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以及协助办理户口与档案的转移等事项。假如您有意提前离开公司,可以向单位申请,也可与其进行协商。如发现单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您享有即时离职的权利。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您具备申请劳动仲裁的资格,而申请劳动仲裁需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走人吗
若公司未能按时发放薪酬,员工可选择立即辞职。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主动终止与所在企业所签署的劳动合约。此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因素:
1.企业未依照其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约定之条款,履行对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障义务或提供相应工作环境及条件;
2.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合理薪资待遇;
3.企业未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约束性规定,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5.由于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原因而导致劳动合同本身部分或全部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有明文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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