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避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各类
纠纷时,请务必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务必仔细审查该物业是否存在多位共同所有权人,以确保交易的
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对于已经出租的房产进行转售时,必须征得
承租方的书面同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再次,要对房屋的所有相关手续以及
产权状况进行全面核实,确保其合法性与清晰度;
此外,还需特别留意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尤其是涉及到
违约责任的部分,务求详尽且明确;
同时,也要对房屋的实际质量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以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损失;
最后,还需要确认物业管理费是否存在
拖欠现象,以及该物业是否受到任何形式的交易限制等因素。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
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