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
买房产后
退房事宜,并无明确的期限规定,若开发商实质性违反合约条款,
购房人则有权
解约并要求退还所购房产,同时还可追究开发商所应承担之违约
赔偿责任。其具体情形表现为如下几种:
首先,若
逾期交房超过规定时日;
其次,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进行修复或者虽经修复却仍然达不到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
最后,开发商因自身过错导致购房人未能依法获得
房屋所有权证等原因均可成为退房之合法理由。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
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