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
劳动关系双方的实际报酬往往会超出或者低于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对于这种情况,
劳动者有权与雇主进行友好磋商,就薪酬变更事宜达成共识;
而若是劳动者实际领取到的
工资数额低于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水平,那么他们便有权利督促雇主依照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履行义务,若雇主拒绝遵守固定条款,劳动者便可搜索并查阅单位发放薪资的相关
证据,例如工资收据等,随后采取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