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的、且受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保障的情形之下,作为
购房者,您将享有的一项重要程序性权益便是可以据此申请解除已经签署的
购房协议,进而收回所购置的房产。具体而言,
消费者有权终结这种交易关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第一,若是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被司法权威机构判定为非法或无效,那么购买者就享有权力终止交易合同;在此基础之上,第二种可能是如果
买卖合同被证明存在重大瑕疵需要被撤销的话,购买者仍然保留着徒手结束交易的质疑权;第三点,即若遇到因为无法获得
抵押贷款支持而导致无法完成购房交易的情况,购买者同样拥有合法的权利去放弃购买该房产;除此之外,当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或者未能及时为购买者办理房产
所有权证书,并且超过了预先设定的期限时,购买者同样有权收回自己的
投资款项;另外,如果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差异超过了总建筑面积的3%以上,购买者同样具备了
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房屋的法定权利;最后,如果发现房屋的
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购买者同样拥有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房屋的法定权利;最后,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未经许可擅自更改规划或设计的行为,购买者有权选择终止交易。同样地,当房屋的最终布局和图纸上的设计出现较大出入时,购买者同样有权利行使
解约权来终止交易。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