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的房产
处理方式如下:作为
购房者,您有权利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促使开发商按时交付房产,例如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他们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房产。如果经过催促之后仍未能在三个月之内完成交付并且未能够提供恰当的解释和原因,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相关协议条款并向开发商索取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按照银行利率计算的相应超期利息,以抵偿其所遭受的
直接经济损失。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 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
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