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交付房屋无疑是开发商构成了
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业主,您首先需要查阅您所签署的认购协议、
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等文件中的有关交房日期以及
逾期交房时的
违约责任的详尽规定。通常而言,依据现行
法规和商业惯例,您有权要求开发商依照合约的约定提交
违约金。然而,当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无法完整弥补您因此次
延期交房而遭受的各项损失(如,由于房屋晚交使用而导致您不得不额外支出的
租赁费用等),此时,您还可以提出寻求实际损失
赔偿的请求。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先行以
书面形式督促开发商按期交房,同时务必保留好相关
证据用以证明您已履行了催促义务。若经多次书面通知后,开发商仍旧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属其应当承担的交房工作,那么,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来妥善处理此事:1. 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充分且有效的商议并寻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2. 向本地相关部门受理
消费者投诉的消费者协会提交投诉函;3. 或者将问题直接呈报至所在地区房地产管理行政部门,希望能够引起他们足够重视并施加必要压力促成事情的积极解决。若是经过上述所有努力均未能取得理想的结果,您也完全可以根据正当程序,寻求具有司法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供帮助,运用法律武器来坚定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