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跳单争议,首要任务是清晰界定何种情况符合“跳单”之定义。通常而言,若
买受人借用了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房源资讯,却避开中介直接与
出卖人签订合同,此行为便可视为“跳单”。在应对此类纷争时,应及时搜集并保存各类相关
证据,例如中介服务协议、双方协商沟通文件以及买家与卖家之间实现自由交易的
事实证明等等。倘若双方签署的中介服务合约中明确规定禁止擅自跳单,并且该条款具有
法律效力和约束力,那么被跳过的中介机构无疑有权利依据合同约定向买家追索
违约责任,同时索赔因跳单而造成的全部
经济损失。这份损失可能涵盖了中介已经投入的合理成本以及原本可以获得的预期收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根据中介服务的深度、
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以及公平正义的
基本原则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各方的责任归属以及
赔偿金额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