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
交通事故所致
重伤二级而产生的
赔偿数额,其实并无绝对固定之规,而是需要通过全面考虑多种影响因素之后方能确定。
通常情况下,此类赔付会包含诸如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误工费用以及
残疾赔偿金等多个方面。
在针对医疗费用部分,应依据实际发生的各类治疗开销进行准确核算; 对于护理费用,则须根据照护人员的经济状况与护理时间进行酌定; 至于误工费用部分,则根据伤者实际误工期间及其收入水平进行精细计算; 而在残疾赔偿金的部分,通常是依据
受害人事先
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
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开始,以二十年为限进行计算。
然而,若受害人为六十周岁以上人群,那么其年龄每增加一岁便将相应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若是七十五周岁以上,那么该赔偿年限将减至五年。
最终的赔偿数额的确切数,还需结合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及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