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信赖利益损失主要囊括了
直接损失在内的
间接损失这两种形式。
直接损失包括为达成
签署合同时所应付出的必要高额费用,包括例如
交通费用、通讯费用、经验认证费用等等,以及为筹备依据
合同义务进行履约所需支付的相应成本等相关范畴。
更为重要的是,此类损失还包括因未能成功与他方达成合约而损失的潜在获益。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法定
损害赔偿制度中,对于信赖利益损失的弥补原则上不应超出未
履行合同所可能带来的实际收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履行利益”。
在设计信赖利益损失范围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过失程度、合理预见规则等诸多因素。
此外,遭受损失的一方有责任提供
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及其具体金额。
总的来说,确定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复杂的因素,并根据每个特定事例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