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签署的
房产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
违约金金额过于偏低,以至于无法有效弥补由于对方违约行为给您带来的
经济损失时,您有权依法依规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申请适当提高该违约金额度。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当
合同当事人提出约定的违约金远低于其真实经济损失的时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利应申请人之请对原违约金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在此过程中,您需提供充分有力的
证据来佐证实际损失的具体数额,例如因对方违约行为导致您不得不重新购
买房产所产生的额外差价、额外租房费用等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范围。此外,关于提高违约金的请求,您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提出,以免因为
逾期而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进一步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