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官司何时开庭的问题,其实并无一定之规可循。
一般而言,从提
起诉讼至正式开庭,往往需要走过一遍曲折而又严谨的流程步骤。
当法院收到原告
递交的
起诉状以后,将会在七天之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裁决。
倘若法院决定
立案审理本案,那么接下来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赋予被告以十五日期限,以此对原告提出的诉求进行答复与辩论。
在此之后,法院将需要着手进行审前安排,也就是说,
开庭时间的最终敲定,将会受到法院目前处理案件的数量、审判流程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通常情况下,那些较为简单的
房地产纠纷案件,可能会在短短一两个月内就被安排
开庭审理,然而,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那么可能需要等待数月才能迎来开庭的那一刻。
然而,法律对此类案件的
审理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即适用
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和判决工作;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和判决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经过院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