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合同已经由两人签署完毕并决定
离婚之后,如何处理相关事项取决于多种因素。
倘若房产已完成
产权登记手续,该房产往往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
在离婚之际,
当事人双方有权利就
房产归属展开充分的商议,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务必需要向另一方提供必要的
经济赔偿补偿。
此外,如果房产还未正式交房或者正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同样具有协商的权力,例如其中一方有权继续履行购
买房产的相关
合同义务,同时对另一方予以经济赔偿补偿;当然还有另外一种解决方案便是双方都同意解除相关购房合同约定,然后依据合同规定以及法律条款对此承担各自应负的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假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要请法院裁决,这就要求法院要全面顾及
购房款项支付状况、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各方过错程度等等各类繁复的因素,然后依照法律
法规来进行判定房产归属权和
赔偿补偿事宜。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情形,因此我们建议双方尽量以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达到共识,假如协商无果,即可通过
司法诉讼的途径,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地做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