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流程 第一、提出申请: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
户籍所在地社区
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和
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第二、申领表格。 第三、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第四、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第五、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初审
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第六、
复审: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