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双方
当事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
合同解除之日。一方当事人行使
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
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使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
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一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
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我国《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