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申报:缴费单位签订银行
代扣代缴协议后,向地税机关申请网络申报业务,经核准后接受培训。申报时持地方税务机关提供账号及密码登陆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自行进行缴费申报并在网上办税系统自行扣缴
社保费。 2、上门申报:缴费单位在申报期内持《
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及《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纸质申报)或电子数据资料(磁盘申报)到地方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业务窗口办理社保费缴费申报。电子数据资料(磁盘申报)格式自行带U盘到地税机关拷贝。3、简易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社保费的缴费单位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后,每月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期内进行社保费批量扣费。(提示:每月15日前必须保持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如因余额不足造成
逾期未缴社保费,缴费人需到地税机关进行申报缴纳,并按规定加收
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