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下为你提供一些关于职工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流程的参考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须提供的资料: 1、
医保IC卡; 2、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3、住院费用清单; 4、疾病证明书; 5、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6、
身份证; 7、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异地就医的,提供单位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9、转统筹地区外住院的,提供由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具的《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诊治审批表》; 10、其他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参保单位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二)须领填的表格: 《南宁市
社会保险事业局基本医疗保险或离休(二乙)人员统筹
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2份)。 (三)业务办理流程: 1、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待遇科审核; 2、审核通过后,到医疗费用核定科办理费用结算; 3、结算完成后,到基金结算科办理领款手续。 (〔注〕一般情况下,该项费用在就诊医院用医保IC卡直接结算(报销);参保人员在医保IC卡丢失、挂失或新办、补办卡尚未领取,异地就医等无法在医院实现医保IC卡直接结算时,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