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2.5w浏览
律师解析
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的区别如下:
(1)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2)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从而适用于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所设置的一切罪种,而特别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目前仅限于受贿罪的三种外围犯罪;在对于上述三种特定罪行的适用上,虽然存在个别情况下适用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却是直接排除了一般自首与准自首适用于此类犯罪的可能性。
(3)适用对象不同。一般自首适用于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存在投案条件的所有犯罪人特别自首则适用于犯有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的特定犯罪人。
(4)成立条件不同。一般自首的成立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特别自首的成立须以上述适用对象的三类犯罪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所犯的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为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刑事犯罪辩护案件·推荐文章

南通177****6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940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757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78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的区别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2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4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180****850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335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603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特殊自首和坦白的区别是什么?
特殊自首和坦白的区别是行为人在主观意图上是否存在着自愿投案的现象,除此之外,人身危险程度也是不一样的,特殊自首实际上是体现了犯罪人的一种悔罪的态度。坦白仅仅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之下,交代犯罪事实。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有哪些?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有,设置的体系不同、以及还有效力的范围不同、再者就是适用的对象不同、还有成立的条件不同、最后就是处罚的原则不同和立法的导向不同;这两种区别是特别大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特种作业证公司压着不给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员工在离职时有权将其持有的特种作业证带走,这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
首先,特种作业证是被授予给各个适用员工的,自然具有其个人属性。
其次,这份证书还具备一定的工作履历参考价值,可以成为专业技能认证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有公司试图扣留员工的特种作业证,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违法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特种作业证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针对特定行业实施准入备案制度而颁发的一种证书,它能够证明持有者已经接受了专业的安全技术、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系统培训,并且已经在地方安监局完成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涵盖了众多领域,如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等,同时也包括了由省级、自治区级或者直辖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9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贪污罪的金额与量刑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贪污罪的处罚标准如下所示:
第一,个人贪污金额若超过十万元,将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戒,同时还可能被法院判处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死刑,并且在执行死刑后,其所有财产也会被依法没收;
第二,个人贪污金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将会受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也可能被法院判处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在执行无期徒刑后,其所有财产也会被依法没收;
第三,个人贪污金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将会面临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也可能被法院判处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罚;
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个人贪污金额低于五千元,但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而情节较轻者,则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与村民合作建房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之上建设房屋,并不被视为违规建筑。
然而,如果农村居民想要在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或翻修住房,必须经过所属乡镇政府的严格审查,并且得到县级政府的正式批准之后方可进行施工。
未经授权许可或者违反上述程序,那么该建筑将会被视为非法建筑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宅基地”通常指由一个家庭用来作为居住用的土地,由于城市中的住宅多为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高楼大厦,因此普通居民对于宅基地的概念可能相对陌生。
目前,我们所说的宅基地主要还是集中于农村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特殊自首的规定包括什么?
特殊自首表现在主体以及供述的罪行的特殊性。要想认定具有自首情节,必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而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分子去相关部门自首意味着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接着要面临的就是刑事审判,所以一旦涉罪,最好积极求助于专业刑辩律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地方法律与国法冲突以哪个为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存在冲突,应优先遵循国家法规。
国家法规所涉及的范围是全国性质的,而地方法规在此情况下须予以绝对服从。
对于不同机关所制定的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规范之间出现规定相抵触的情况,应通过一定的解决机制来化解矛盾。
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在同一事项上的规定出现分歧,且无法判断何者应优先适用时,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此提出明确意见。
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则应作出相应决定,将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该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继承纠纷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继承纠纷与分家析产纠纷两者间的主要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引发诉讼争议的类型不尽相同。
继承纠纷通常被认定为一种确认之诉,其核心内容集中于判断当事人是否享有继承权,或是判断遗嘱的法律效力以及财产分配比例的确定;
相较之下,分家析产纠纷更偏向于给付之诉,涉及到已经明确的权利主张进行分割和财产析产的处理。
其次,诉讼时效上存在明显差别。
针对因继承纠纷引发的诉讼,需遵循最长不超过20年的诉讼期限规定;
然而,分家析产纠纷作为一种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的侵权纠纷,当前依然沿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再者,继承行为与分家析产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也有所不同。
继承活动仅能在被继承人自然离世或者被宣告死亡之后方可启动,被继承人在生前显然无法产生继承问题;
相比之下,分家析产行为则不受此项限制。
最后,处理方式亦有显著差异。
继承行为正式启动后,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做出明确表示,否则将被视为接受继承;
对于引发争议的房产,应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因此类原因产生的诉讼,可以按照析产案件进行处理,同时参考财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进行具体的分割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一般自首条件是什么,特殊自首有什么条件
自动投案的认定审查:1、时间。2、方式和动机。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婚后一方用婚前财产作为首付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共同偿债部分,理应归属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权益,夫妻双方对此均享有平等的分割请求权。
若房产证书上仅登记有一方的姓名,那该房屋仅象征着其支付了全部首付款,而首付这部分理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性质来处理;
其次,房屋共同偿债部分及房屋增值所产生的价值部分,皆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权益,
因此,若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偿还房贷,那么在离婚之时,双方均有权对房产进行分割;
再者,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法院将判决房产归属于房屋登记方,而未获得房产的一方,需依据共同偿债金额及房屋增值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
最后,若房产证书上同时登记有双方的姓名,那么该房屋便可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在离婚之际,双方均有权对房产进行分割。
因此,在婚后,若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进行贷款购买房屋,首付部分仍属个人财产,但共同偿债部分,则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对此均享有平等的分割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毁容赔偿一般要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涉及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支出,均应根据实际情况酌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倘若一旦出现人员肢体残损的情况,还将依据涉案地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评估,以核算出合理的残疾赔偿金额。
在计算过程中,如受害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则年龄每增长一岁,赔偿金额将适当递减;
若受害者的年龄达到或超过七十五周岁,那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仅为五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作伤残等级鉴定,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上面第十七条第一、二款中规定项目,如不构成伤残的,赔偿上面第十七条第一款中规定项目。
自首和特别自首的区别是什么?
自首和特别自首在于是否是自动归案的,如果是自动归案,且如实供述罪行,那么可以构成自首,如果是被动归案,且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的,可以构成特别自首。这是二者最大的区别。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未成年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旨在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宗旨在于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然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这部法律对于保障女性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最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案规定了未成年人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权利及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59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