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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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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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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4条明文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企业不得以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在试用期或任何其他时期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三期’内违纪的除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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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女职工怀孕职工享受什么待遇?
女职工怀孕职工享受的待遇有单位无权以不当理由辞退女职工、怀孕女职工依法享受“特殊照顾”、怀孕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休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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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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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法官遇到解除合同和无效合同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若法院裁定某份合约无效,则会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文下判令合约无效。
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即由该合同产生之所有收益,应按照原状如数归还。
若无法完全返还或无须返还,那么就需要按照价值计算方式进行赔偿。
这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则,即一个自始无效或已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将永远失去其法律约束力。
当民事法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时,行为人因该行为而获得的任何财产,均应按照原状如数归还;
如果无法完全返还或无须返还,那么就需要按照价值计算方式进行赔偿。
对于有过失的一方,应当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如果双方都存在过失,那么就需要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有其他特殊规定,则需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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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伤超过一年未起诉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因超过了法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而未曾进行工伤认定,但该延迟并非出于劳动者本身的过错造成,那么仍然具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
在此情况下,若非员工或其近亲人家属自身因素所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延误,则被耽误的时间将不会被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之内。
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申请期限延误的特殊情况,这些情况都不应被视为员工或其近亲人家属自身的原因:
(一)不可抗力事件;
(二)人身自由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限制;
(三)这是由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登记制度尚待完善;
(五)当事人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并向仲裁机构或民事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人家属、工会组织便可在工伤发生后的第31天至第1年内的任何时候,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成年人交通肇事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其赔偿责任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然而,对于年满16周岁且能够依靠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将被认定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赔偿责任便可由本人自行承担。
此外,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涉及交通肇事案件,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则可能面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指控和惩罚:
(1)导致一人死亡或产生三人及以上的重伤,并且该未成年人需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2)引起三人以上的死亡,且需与其他方共同分担事故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需要对事故负起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无力赔偿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金额。
若交通肇事涉及致一人以上重伤,并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还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同样可能面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指控和惩罚:
(1)酒后或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驾驶资质驾驶机动车的;
(3)明明知道机动车配备的安全装置不齐全或者安全机件出现故障仍坚持行驶的;
(4)明知所驾驶的机动车未取得牌照或者已经报废仍继续使用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责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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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驾车致死已经民事诉讼还会受何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若由于交通事故而不幸离世,肇事双方可依据警方所出具的责任鉴定报告展开赔偿谈判事宜。
如若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则可诉诸法律途径请求司法裁决。
在此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项目:
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津贴、精神损失安慰金、交通旅费、医疗费用、住宿费用、误工工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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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女子怀孕时候能离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妻子怀孕期间,作为丈夫的男性无法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若女方自愿提出离婚或是法院认定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则属例外情况。
如女方决定采取离婚措施,她可选择与男方通过协议达成共识并终止婚姻关系,也可采用法律手段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结束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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