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土地分家怎么分

最新修订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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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基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质和方式,离婚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
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
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
第一,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的,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一方结婚后户口迁入的,落户所在村的村集体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用集体的预留地、开垦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补给该户承包土地面积的,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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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分家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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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土地如何分的?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农村家庭土地如何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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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质量问题胜诉,如何申请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地产拆迁补偿的准则如下:
首先,由于实施建筑物的征收而引发的生产中断及营业损失的赔偿属于补偿范围内;
其次,经过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设定基金和激励机制,以提供相应的赠与以及奖励给被征收人;
再次,被征收的房产价值将得到充分的补偿;
最后,由于征收房屋所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费用也会有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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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种树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农村土地在流转之后不得变更其原有土地属性,而进行房屋建造则明显属于改变土地性质之列,因此,这种做法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对于土地流转方面的条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流转必须是农民自主意愿的体现,并且该流转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权属无任何争议;
其次,交易双方均需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及行为能力,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皆可参与其中;
再者,欲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必须为土地的产权所有人,即对土地拥有最终决策权之人,同时,产权所有人亦可委托相关组织或个人代为处理;
最后,土地流转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相关政策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皆无法进行土地流转。
此外,在满足上述各项条件之后,方可进行土地流转,但需注意的是,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承包期的时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农村家庭土地怎么分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家庭土地怎么分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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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国有农用地征收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申办用地申请手续:
当涉及到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时,用地单位有责任向土地所属地区县级的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的文件以及资料,以表达明确的用地需求。
2.拟定征地方案:
当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之后,应当于申请之日起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拟定出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以及工地方案等相关内容。
3.征地审查程序:
国土房管局将依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将其上报至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4.征地审核及批复流程:
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以及相关方案之后,若发现文件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则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示:
对于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况,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
而如果是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话,则需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示。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将根据征用土地方案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实际情况,拟定出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将会协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已经获得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个日历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示。
8.补偿安置的执行: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按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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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己的住宅注册公司的商铺拆迁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拥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面临拆迁时,有权获得以下赔偿款项:
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中断造成的损失补偿、设备迁移费用补偿以及设备损毁费用补偿等多项内容。
对于拆迁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非居住用途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主要依据被拆解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来进行确定,而无需参照最低补偿单价标准或价格补贴机制。
具体地说:
1、拆除那些并未对外出租的非居住用途房屋;
2、针对公有出租性质的非居住用途房屋,其所有者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等于将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20%;
与此同时,该房屋的承租方亦能获取的补偿款则等于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80%;
3、对那些由房管部门代为管理的非居住用途房屋进行拆除时;
4、拆除由房管部门代理经营出租的宗教组织所拥有的非居住用途房屋,其所有者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也是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再乘以100%;
而房屋承租方获得的补偿款则等于市场评估价的80%。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家庭土地怎么分的?
农村家庭土地可以由家庭成员协商后分割,对于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政府提出分割请求。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大多数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家庭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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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补偿标准所引发的争议问题,应首先由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地方政府机构进行协调处理;
若在此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交由批准征收该片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最终裁定。
至于涉及补偿费用分配方面的纠纷问题,其本质上归类于民事纠纷范畴,当事人可能包括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体与相关村民群众。
对于此类纠纷,各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
而在征收土地信息公开事宜引起的争议中,这类矛盾基本上都可以被认定为行政争议,故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途径来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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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买卖土地怎么样才被法律认可
[律师回复] 解析: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农户仅有使用权,不得将其自家的土地转租、出让或出售给非农业建设者。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农村土地转让则被视为合法行为:
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仅限于本村内无宅基地的家庭之间进行,且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政府审核通过后,由乡镇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确认转让的合法性。
反之,未经申请擅自转让的行为则属非法。
其次,农村耕地的转让较为简便,只需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即可生效,但发包方仍保留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监督权,若发现滥用土地现象,有权予以回收。
再者,家庭联产承包耕地使用权的转让须先经村委会建立档案备案,方可视为合法,否则即为非法交易。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家庭土地如何分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家庭土地如何分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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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拆迁房房产税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拆迁居住房屋并以期房进行调换的事宜,拆迁方以及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均需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明确所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限。
在这期间,拆迁方必须依照本通知的相关规章制度,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具体的发放标准为:
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若每户每月的发放金额低于600元,则按照600元的标准执行。
如若超过了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限,那么拆迁方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之上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对于超出期限在3个月以内(包括3个月)的情况,将额外增加50%的费用;
而对于超出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情况,则需要额外增加100%的费用。
对于选择产权置换方式的被拆迁者和房屋承租人来说,临时安置费的计算方法是:
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同区位、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乘以过渡期限。
过渡期限则依据补偿协议中所约定的时间来确定。
至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拆迁者和房屋承租人,同样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临时安置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家庭土地怎么分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村家庭土地怎么分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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