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祖宅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1.6w浏览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律师解析
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房屋拆迁案件·推荐文章

淮安181****314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6****86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101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44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祖宅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键咨询
  • 143****3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3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7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6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8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7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8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0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6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0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1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52****978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435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632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拆迁安置土地属于宅基地吗?
是不属于宅基地的。如果涉及到拆迁安置土地或者是房屋的,是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征地补偿款的,但是征地补偿款的金额是需要协商结合土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其他的因素进行具体确定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继承纠纷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继承纠纷与分家析产纠纷两者间的主要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引发诉讼争议的类型不尽相同。
继承纠纷通常被认定为一种确认之诉,其核心内容集中于判断当事人是否享有继承权,或是判断遗嘱的法律效力以及财产分配比例的确定;
相较之下,分家析产纠纷更偏向于给付之诉,涉及到已经明确的权利主张进行分割和财产析产的处理。
其次,诉讼时效上存在明显差别。
针对因继承纠纷引发的诉讼,需遵循最长不超过20年的诉讼期限规定;
然而,分家析产纠纷作为一种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的侵权纠纷,当前依然沿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再者,继承行为与分家析产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也有所不同。
继承活动仅能在被继承人自然离世或者被宣告死亡之后方可启动,被继承人在生前显然无法产生继承问题;
相比之下,分家析产行为则不受此项限制。
最后,处理方式亦有显著差异。
继承行为正式启动后,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做出明确表示,否则将被视为接受继承;
对于引发争议的房产,应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因此类原因产生的诉讼,可以按照析产案件进行处理,同时参考财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进行具体的分割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国家对老宅基地权为两户的怎么解着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如何完成宅基地的确权问题,特别是涉及到一宅两户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建议您采取分别确权的策略。
当同一处宅基地内居住着两户人家时,他们可以共同商议并决定各自宅基地的面积,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后,便可分别将确定的面积确权至各自的名下。
其次,如果存在争议或纠纷,我们建议您等待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后再行确权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两户人家对于自身宅基地的面积均无明确了解,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在互不让步的情况下,这便构成了民事纠纷。
在此种情形下,我们建议您暂时搁置确权事宜,待纠纷得以解决后再行确权登记。
此外,还有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两户人家可以进行协商,其中一户选择确权,而另一户则选择放弃确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村民每户仅能持有一处宅基地,且该宅基地的面积应严格遵守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的相关规定。
因此,若一宅两户的情况属实,两户人家可以共同协商,由其中一户对现有的宅基地进行确权,而另一户则选择放弃确权。
对于选择确权的一方,他/她可以给予放弃确权的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而对于选择放弃确权的一方,他/她可以再次向村集体提出申请,以获得新的宅基地用以建设及使用,随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如此一来,不仅能够有效解决一宅两户的问题,同时也确保了两户人家均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完全符合我国“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以及庭院等用地,在土地分类管理中被归为(集体)建设用地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拆迁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么
拆迁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么?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无论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取得,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打成重伤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非法侵扰他人居所并由此导致他人受伤,以至于最终评定为轻微伤害程度的事件,依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依法对其涉嫌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进行判定和惩治。
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倘若有个人擅自不经允许闯入他人住宅之中,那么他将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在无法逃避的情况下遭遇他人入侵,或者进行了抵抗后仍无法使对方退离自己的住所,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导致受害者受到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那么这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更为恶劣,例如导致受害者重伤,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极其残忍,例如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那么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内成员的同意或者没有法律依据,擅自进入公民住宅,或者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过要求退出却拒绝退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拆迁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拆迁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无论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取得,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定安县拆迁补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要事项乃是房屋价值补偿,其基准为不列低于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当日被征收房屋类近似的市场交易价格,同时聘请具备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深入评估以确保评估结果之准确性。
次之则涉及搬迁费用以及临时安置费用,各类城市对具体数量及其具体计算方法均已明确规定,详细内容可参阅各地政府部门所发布之相关标准文件。
此外,还包括了房屋装修补偿费用,此项费用同样需由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交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予以确定。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通常情况如下: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在未提供周转房的前提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破产安置补偿费属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主张对破产安置费做出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后才取得房产证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无论房产所有权只在一方当事人名下,抑或是双方法律主体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若此房产系夫妻两人自结婚之日起,以共同资金投入购买(包含银行抵押贷款方式进行支付)所获得的产权,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申请者在此情况下,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必要的申请材料,同时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详细信息的材料;
(5)关于与他人存在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的详细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结婚后出售婚前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房产在婚后售出的归属问题,我们将按照如下四种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若该婚前房产为某一方全款购买,且已单独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在婚后出售此房时,应当视为仅归属于房产登记人所有,而非作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处理;
其次,如果在婚前,某一方支付了首付款项,并且该房产也已经单独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然而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了贷款还款义务,那么在此情况下,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都应被认定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相应的分割;
再者,如果在婚前,某一方支付了首付款项,并且该房产已经以双方名义进行了登记,同样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了贷款还款义务,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可以进行相应的分割;
最后,如果在婚前,某一方支付了首付款项,并且该房产已经登记在其父母的名下,然而在婚后,仍然是由该方父母提供资金支持或者使用房产所有者的婚前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在售出之后,并不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因此无法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安置补助费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具体看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对应的安置补助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些拆迁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安置补助费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拆迁的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房屋拆迁工作启动之前,拆迁人必须依法领取并妥善保管相应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随后,房屋拆迁管理机构按照已经核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告信息,以确保拆迁行为合法、透明;
(三)在此基础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拆迁人员将全面配合被拆迁人和房屋租赁受益人开展相关宣传工作以及深入释疑解惑的工作;
(四)接下来,需要确定科学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通常情况下,对于未经合法审批或者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将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偿。
而拆迁补偿方式则可分为一般性补偿和特殊性补偿两大类别。
其中,一般性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同时还需进行结算价差处理。
被拆迁人有权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
至于特殊性补偿,则由拆迁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可能仅提供货币补偿,也可能仅实施房屋产权调换,或者仅进行结算价差处理;
(五)在完成上述步骤后,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协商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如遇争议无法解决,则需通过裁决程序来解决拆迁问题;
(七)若裁决结果仍无法执行,则需采取强制拆迁措施。
在此过程中,拆迁人有责任就拆除房屋的相关事宜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证据保全手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