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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股利政策的含义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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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股利政策的含义为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包括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影响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因素与市场反应,使公司的收益分配规范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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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股东代表诉讼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指的是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股东代表起诉的条件: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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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参加股东会人员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司定期举行股东大会,所有的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均应按时出席该次会议;
同样地,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须列席该等重要场合。
对于出席此次会议的各位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及会议主持人,都必须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字,以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此外,会议记录还需与现场出席的股东的签名册、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投票以及其他形式的表决结果的有效资料一同妥善保管,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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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加股东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各类公司中,为了增强企业实力和拓展业务领域,引入新股东无疑是一种有效途径。
以下为两种常见的公司股东增资方法:
首先,对于持有限责任公司属性的公司而言,如需新增股东,可考虑通过投资的方式进行。
此外,公司现有股东亦可选择将自身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予第三方,待获得其余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后,便可成功实现股东的扩充。
其次,对于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公司来说,若欲吸纳新股东,则可考虑采用向第三方出售股票的策略。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通常以股票形式存在,因此,当第三方持有该公司的股票时,便自然而然地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及其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票股利的含义是什么?
股票股利亦称“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东支付的股利。采取股票股利时,通常由公司将股东应得的股利金额转入资本金,发行与此相等金额的新股票,按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派。一般来说,普通股股东分派给普通股票,优先股股东分派给优先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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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挪用公司资金炒股是职务侵占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具体体现如下:
首先,从客观层面来看,挪用资金罪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位之便,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是借予他人;
相比之下,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同样的主体利用职务优势,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
其次,二者的犯罪客体及犯罪对象亦有所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则侵犯了这些单位对财产的所有权。
最后,从主观要件上看,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获取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无长期占有之意图,仅打算事后归还;
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则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产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什么?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3)组建公司机关。(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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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众筹投资风险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尽管股权众筹为广大投资者以及初创型企业提供了诸多便利之处,然而,它也伴随着诸多潜在的风险因素。
首先是来自于项目信息虚假或者不够详尽的风险。
具体来说,这包括:
(1)鉴于现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许多众筹平台在信息披露环节存在着敷衍甚至选择性披露的现象,从而使得待募资项目的真实性与整体质量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2)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项目信息时,有可能会受到信息不足抑或是误导性的影响,进而增加了投资决策的难度。
其次,投资者保护措施的不足同样构成了股权众筹的一项重大风险。
具体表现如下:
(1)部分众筹平台在审核投资者资质的过程中存在着放宽标准的现象,这就导致了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并没有能够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全面而准确的评估;
(2)另外,一些平台强制要求投资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出资行为,并且并未设置投资金额的上限,这样的做法很容易诱发投资者产生冲动决策的倾向。
此外,股权众筹还存在着信息披露及管理方面的缺陷。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众筹平台并未制定或者公开其信息披露制度,这使得投资者很难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2)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项目公司的信任程度下降,同时也加大了项目公司滥用、挪用投资款项的可能性。
最后,缺乏有效的投后管理机制也可能成为导致投资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简述消费者的权利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简述消费者的权利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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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二两白酒3小时后测酒精含量是否构成酒驾
[律师回复] 解析:
饮酒量达到二两白酒后,经过两个小时之后驾车上路,若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将被判定为醉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者,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使其清醒,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醉酒驾驶者还需接受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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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赡养年长者所需承担之具体责任涵盖以下内容:
首先便是经济供养方面,赡养人必须确保老年人在物质生活中得以满足;
其次是日常生活中的照料工作,赡养人应关注并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再者是精神支持方面,老年人患病时,赡养人需给予及时的医疗救治及精心照护;
同时,老年人的居所环境亦须得妥善安排;
若老年人为户主或持有承包田地,赡养人更应对其田产进行细致的管理与维护;
此外,赡养人还须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即使自身与老年人分隔两地,仍须定期探访或表达关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简述消费者的权利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简述消费者的权利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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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设定了若干限制条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关于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欲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时,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其他合法途径进行。
其次,关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存在差异。
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需采用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进行转让,且在转让完成之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所等信息载入股东名册。
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只需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再者,关于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向公司报告他们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并且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同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此外,上述人员在离职后的半年时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有权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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