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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哺乳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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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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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我们并不容许安排哺乳期内婴儿还不足一岁的女性职工参与到我国法定的第三级高强度体力劳动以及其他有关母乳喂养的限制性工作岗位之内,同时也不能够安排她们参与到加班和夜班等超负荷的劳动中。
女职工处于怀孕不满四个月的流产状况时,应按照医务部门提供的指导意见,给与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而当分娩期超过四个月后进行流产手术时,则应给与四十二天的产假。
在此期间,工资记录依然保持完整无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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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法律规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哺乳期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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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哺乳期法律规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哺乳期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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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哺乳期妇女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下,处于哺乳期阶段的女性确实享有某些特定的法律保护权益。
依据现行法规中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个人或被告,我们可以通过适用不同种类的强制性手段来进行打击和制裁。
这些手段涵盖了拘留、逮捕、羁押传唤、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等多种方式。
然而,尽管如此,对于正值哺乳期的女性来说,在一般的法定情境下,她们将无法被直接采取拘留、逮捕等具有人身自由限制性质的强制性措施。
但是,如果经过评估,认为该哺乳期女性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危害,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对其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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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关于哺乳期一年规定是什么?
《刑法》规定妇女的哺乳期,妇女的哺乳期是由《劳动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妇女的哺乳期为一年,从小孩出生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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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哺乳假请假半天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在职女性职工而言,自生产之日起至其产后恢复期结束,如遇特殊困难且工作许可,经过自身提交申请并得到单位批准之后,便可享有长达六个半月之久的哺乳假期。
在此期间,女职工应当继续领取原有的正常薪资待遇。
而每日1小时的休假则被称为授乳假,自产假结束之日起到六个半月的时间即为哺乳假。
另外,当企业决定进行薪酬调整时,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产前假、产假以及哺乳假的女职工,应当将其视为出勤人员对待。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缴费基数通常与员工的工资水平密切相关,因此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的数额并不低于员工的实际工资。
然而,如果某位员工的收入超出了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的300%,那么超出部分将不再纳入缴费基数计算范围内,从而导致生育津贴的金额可能低于员工的实际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所获得的生育津贴不足部分,应当由用人单位予以补充。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开设赌场罪哺乳期会实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符合批准逮捕之规范要求,即使哺乳期间亦可依法执行逮捕拘留。
刑事拘留乃指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案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在面临特定法定紧急状况之时,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拘留人员之时,务必出示相应拘留证明文件。
经过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审查之后,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随后将依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如需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之内,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若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无需逮捕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或者在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之后,再向人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
3、若拘留期限届满,案件仍未办结,且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4、若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则撤销案件。
对于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好的乳业生产企业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其日常运作中必须满足一系列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这些条件具体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首先,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企业需要确保安全投入符合国家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再者,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委派适宜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样不可或缺;
此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过严格的考核,以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最后,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而言,他们需要通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考核,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同时,所有从业人员都应接受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以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哺乳期女员工降薪可以吗 哺乳假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哺乳期女员工是不可以降薪的,这是违法行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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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付出什么代价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决定与伴侣解除婚姻关系,而由女方独自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那么男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一定程度上的抚养费用,这包括部分或全额。
具体来说,如果男方有稳定且可观的收入,那么他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大体上可占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男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也可以适当调整抚养费的比例。
2.通常而言,哺乳期的时间范围是从女性分娩后的第十个月开始,持续一年左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否则在此期间内,男方无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即使男方试图通过其他途径提出离婚,法院也会依法驳回其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哺乳期犯法会被拘留吗
哺乳期一般不会被拘留。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若是依旧不知道关于哺乳期犯法会被拘留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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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上海市哺乳假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随着《上海哺乳假新规定》的出台与实施,针对广大职场女性的关爱力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该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哺乳期在内,擅自降低女职工的薪资待遇、解除劳动关系或聘任合同;
其次,对于尚处于哺乳阶段不满一岁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间加班;
再次,用人单位有责任在每日的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至少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如生育多胞胎者,则每增加一名婴儿,每天需额外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此外,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男女双方均可每年享有共计十天的育儿假期,且在此期间的工资待遇,应按照当事人正常出勤时应得的工资标准发放;
最后,对于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而言,有义务根据女职工的实际需求,设立专门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以及哺乳室等相关设施。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建设相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其配套服务设施。
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妇女联合会,亦应依据自身职责,积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妇女联合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提供多种形式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短期、临时婴幼儿照护服务,为家庭照护婴幼儿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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