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5-01
835浏览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律师解析
法人解散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公司在法律规定下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受到责令关闭或撤销的处罚,或者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布公司解散。
同时,如果由于公司合并或分立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解散,也应按相关法规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仅限于合并和分立两种情况所引发的解散过程无需进行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公司解散案件·推荐文章

盐城156****246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2****148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359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22人选择咨询律师
38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3****5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7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5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3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8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8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5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0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4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135****264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4****59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85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解散有哪些情形
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形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二审发回重审制度乃是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过程中所采用的特定程序,其初衷在于通过二审裁判来纠正一审裁决中所可能出现的谬误之处,进而从更深层次上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
该制度属于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内部运行的一套相互制衡与纠错系统,而同时也兼具保障当事人权益之功能。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当满足两种特定情况时,二审法院有权依职权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重新审理:
首先,“原判决对基本事实的认定模糊不清的”;
其次,“原判决因遗漏当事人或未遵循缺席判决等重大法定程序而引发的可能严重违法行为”。
需特别指出的是,基本事实的认定对于整个案件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事实都能被视为基本事实,而是仅限于在民事法律关系以及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那些能够决定当事人主体资质、案件性质以及民事权利义务等关键要素的事实,这些事实对原判决或裁定的最终结果产生重要且实质性的影响。
针对发回重审的严重违法情形,要求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严重程度应不低于原判决出现遗漏当事人或违反缺席判决所造成的不公问题;
其次,发回重审的目的仅仅局限于保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辩护权以及中级法院的审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那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存在以下情况,法院有权拒绝执行仲裁裁决:
首先,当双方在签署的合同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或在事后也未能就此达成明确书面仲裁协议时;
其次,裁决的事项并不属于仲裁协议所涵盖的范畴,亦或是仲裁机构本身对该事项缺乏管辖权;
再者,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要求;
此外,裁决所依据的证据被证实为虚假;
最后,如果对方当事人故意向仲裁机构隐瞒了可能会对公正裁决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性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解散。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需要解散。4、因受行政处罚而解散。5、被法院宣告破产而解散。6、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将朱自清散文汇编的汇编者是不是也有著作权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应当由汇编者本人所拥有享有。
汇编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或者是非法人单位群体。
但是对于那些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动组织人员参与创作,并且为他们提供了充分的资金、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创作条件的作品,例如百科全书、词典、教科书及大型摄影画册这一类集体编辑作品,它们的总体著作权应归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有,而不是直接归属于某个人或者某个团队。
在行使这些著作权的过程中,汇编者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不能侵犯任何原作品的著作权。
如果在汇编过程中,有任何可能涉及到原著作权利的因素,那就需要得到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且要依据规定向他们支付合理的酬劳。
同时,如果汇编作品中的某些部分具有独立性和不可替代性,那么这些部分的著作权可以由各自的作者独立行使,即符合自我保护原则。
这包括一些汇编作品,比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等,以及其中的作品片段、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这些都是因为在内容的选择或排序方面具有独特的创新元素之后才得以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法对作品实行什么原则
著作权法对作品实行自动保护原则。在作品完成时,不论是否发表,即取得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5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哪些情形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情形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解散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公司破产后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特此揭示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法定的清算责任,即针对在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后,负有法定的协助公司清理与结清各项业务、财务及法律事务等任务的法定责任人所必需承担的责任。
其次是债务清偿责任,这是指当公司无法履行其所欠债务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有清偿债务责任的法定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再者,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也是其中之一,这是指当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发生混同,导致公司财产无法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之外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等,也都是公司破产后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在宣告破产后,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则由董事或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特定人员组成。
若清算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成立并开展清算工作,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此,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公司的清算义务主要由股东承担,除了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形下,股东均须自行组织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呢?
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2、股东会决议解散,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3、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4、受行政处罚解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解散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哪个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当涉及到公司解散的争议时,该案的审判权归属于公司注册地点所在的当地法院。
而在公司经过法院裁决被宣告解散后,其应对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专门的清算小组来处置公司的各项财产。
在清算小组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资产分配方案之后,这家公司将面临无任何资产可供继存的境地。
只有在这个时候,公司才能够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终止听证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情况下,应依法终止听证程序:
首先,如果具有资格提出听证申请的公民已故且无任何法定继承人,或即使存在继承人,但他们已明确表示放弃参与听证的合法权益;
其次,当具备提出听证请求的法人或者其他相关组织已经解散,并且该解散实体所享有的相应权利已转移至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然而新承接主体亦正式声明放弃参与听证的权利;
此外,若在听证进行期间,当事人主动宣布退出听证程序;
最后,在收到听证通知后,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参与听证的权利,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未作出回应,则可被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解散有何影响
在我国设立的公司其实就是企业法人,这与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是不同的。而从法人设立开始,其实也就有可能出现解散的情况,一旦法人解散,那么法人资格就会消灭,之后公司也就不复存在了。那通常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