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父母双亡和女儿同一个房本怎样变更

最新修订 |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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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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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若父母双双离世且与女儿共有一个房屋权属证书,则需前往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相应的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在正式实施房产继承之前,必须首先前往公证机关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然后再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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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也有抚养该子女的义务: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2、有负担能力的亲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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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根据法律股东去世,股权可暂不变更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应于协议变更生效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若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变更时,同样也须在变更生效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事宜,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报送新进股东之主体身份证明文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中所存在的自然人股东死亡事项,若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了相应的股东资格,则该公司亦需按照上述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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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份额变更后还属于夫妻共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夫妻之间在婚姻持续期间所拥有的房产若过户至另一方名下,其是否仍被视为共同财产,这取决于多种因素。
以下将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首先,如果夫妇双方并未签署过任何赠与或者关于此房产所有权分配的协议,那么,当房产从一方过户至另一方名下之后,它仍然应该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时产。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配偶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皆为双方共有;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曾经签署过相关赠与协议或者就该房产所有权做出了明确的划分,并且协议中明确规定该房产应归属某一方所有,那么,当房产从一方过户至另一方名下后,它便不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房产更名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夫妻之间的产权变更不能按照买卖方式来改变房产的所有权人;
第二,只有在房屋贷款全部偿还完毕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产权人的变更手续;
第三,夫妻间的产权变更无需缴纳税费,只需支付相应的工本费用即可;
最后,无论该房产最终归属于夫妻中的哪一方,它都依然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父母双亡财产怎么继承?
父母双亡财产的继承是有遗嘱的就可以按遗嘱所指定的内容来进行继承,而对于没有遗嘱的就可以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继承,同时继承的一般都是由死者的子女还有父母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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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死亡赔偿上限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中,最高赔付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部分,其具体数额应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且需按照20年的期限进行分摊;
其次是丧葬费用,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方式为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个月标准;
再者是被扶养人生活费部分,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则该项费用应计算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最后,还包括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买卖儿童双方自愿中间人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解析:
该行为触犯了拐卖儿童罪的规定,应依法予以严惩。
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可能会遭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的判决,同时仍需承担缴纳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律责任;
对于情节极度恶劣者,甚至有被判以死刑以及并处没收财产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儿子欠债死亡父母要还吗
在子女已经成年了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独立生存能力的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帮儿子还钱;但如果儿子尚未成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作为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有义务代偿。要注意的是,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那么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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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开发商改变规划没告知业主,要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1.洽商。
通过双方各自发挥其力量与智慧,在相互理解、尊重以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妥协与让步,从而达到妥善地处理纷争的目的。
这种方法能够迅速、简洁且平静地解决问题,然而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协商过程中的各个细节。
2.调停。
由第三方介入并提供协助,推动争议各方达成相互谅解与让步,进而实现最终的矛盾化解。
当争议各方无法继续进行有效的对话时,寻求第三方的调停无疑是一种明智之举。
3.仲裁。
将纠纷提交给具有公正性与权威性的仲裁机构,由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若一方未能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即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纠纷进行裁决的制度。
诉讼作为最终、最具权威性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
最后防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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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双倍工资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若双方未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任何企业或组织在雇佣员工时,都必须与之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但尚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实际开始工作的那一天算起,一个月之内就应该完成这项工作。
对于那些在雇佣员工之前就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将从员工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正式生效。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并未在雇佣员工的同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与员工之间关于薪酬待遇的约定不够明确的话,那么新招聘的员工的薪酬待遇将按照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执行。
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并未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那么所有员工都将享受相同的薪酬待遇。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之后的一个月到一年内仍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将被要求向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拒绝与员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他们也将被要求从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天起,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父母双亡后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双亡后房产的继承,可以根据父母订立的遗嘱条款来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由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可以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处理,具体情况还需要进行房产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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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退体在家搞儿媳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开始论述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当儿子与儿媳居住于公公婆婆的住宅内时,公公婆婆对其房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他们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允许他人入住该房屋,无论这意愿是表示同意,还是表达反对。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将儿媳驱逐出家门并不会遇到任何阻碍。
然而,若公公婆婆选择居住在儿子与儿媳的居所中,那么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了这个家庭的外来者。
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伦理的角度出发,他们都无权将儿媳赶离这个家庭。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另一种情况,假设公公婆婆以驱逐儿媳出门为手段,试图否定她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甚至意图强迫儿子与儿媳离婚。
在此情况下,我们必须强调,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亲,即便他们对儿媳存在不满情绪,也无法强制儿子与儿媳离婚。
最终的决定权仍然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无论是儿媳还是公公婆婆,都应该尽可能地展现出更多的宽容与理解,在处理家庭矛盾时,应注重交流与沟通,将维护家庭和睦视为首要任务。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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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未成年生子孩子能上户口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成年人分娩后,其子女有权获得合法身份登记。
在申请户籍登记时,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其中一方的居民户口簿,而若选择将孩子随父亲姓氏,则须递交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然而请注意,在未婚状态下生育子女,违背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法律规定,当事人理应依据法律规定,至户籍所在地区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用(某些情况下,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亦可受托代为征收此项费用),同时务必妥善保管缴费的收据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对于父母双亡房子谁继承?
对于父母双亡的房子应当由子女来继承处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关继承的顺位顺序,但如果父母立有遗嘱的,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中的规定为进行继承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公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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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父母一方去世财产都给孩子,如何合法继承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父母其中一位离世后,其子女应对其财产按以下顺位进行法定继承:
首先,若逝者生前已订立有效遗嘱或存在遗赠协议,应优先按照遗嘱或遗赠内容处理财产继承事宜;
其次,倘若未曾设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亦不存在遗赠协议,则去世方的合法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将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共同参与遗产分配,并在此基础上对遗产进行合理分割。
在此过程中,子女仅能获得属于自身份额的遗产,其余部分则由配偶及父母依法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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