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刚办好失业金就入职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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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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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失业者刚刚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并成功找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之后,便无法继续享有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然而,若是失业者在新岗位上再度遭遇失业困境,那么之前的缴纳时间将会被重置,此时可申请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额度将与前一次失业期间本应领取却未曾领取的额度进行合并计算,但是总计领取时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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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毕业入职让办失业证合理么?
对于刚毕业入职的毕业生而言是不符合办理失业证的条件的,但是如果毕业生是“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的话,就需要办理失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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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退职待遇是否受法律保护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般来说,公务人员在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之后,他们通常将无法享有正常的退休福利。
这种处罚方式旨在严惩他们的违规违法行为。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公务人员在违反纪律违法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符合法定的退休年龄,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或是存在有重大的立功表现等情况,法院或政府机构可能会酌情考虑为其保留部分退休福利。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原则,同时兼顾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法制建设,并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设置路障导致人员受伤是否构成过失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相关设置路障的行为,具体应视其位于公共公路或私人道路之上而定。
若路障置于道路之中,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明确指出,除获得相应许可外,任何机构与个人皆不得擅自占用公共道路进行非交通运输之活动。
因此,如若发生未经许可擅自设立路障之情况,理当由负责管理道路之机关部门勒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路障恢复至原始状态。
同时,可依据法律法规对违规者处以适当罚款;
若因该行为导致通行之人、车以及其他财产受到损害,则需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若路障设置于公共公路之上,则应依据《公路法》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
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第七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员工离职社保停缴时间太久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职工辞去工作后出现三个月的社保中断时,会产生一系列潜在的不利影响,包括:
在中断缴纳医疗保险期间,患者将无法利用医疗保险基金来负担相关的医药费用,但是他们仍然能够使用自己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消费;
另外,在某些地区,如果医疗保险中断缴纳超过了三个月,那么之前所累积的缴费年限将会被重新计算;
对于那些在中断缴纳期间生育的女性来说,她们将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待遇;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可能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等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予以支付。
而对于参保人员而言,其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那部分,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进行结算。
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也需要建立起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以便于参保人员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刚入职没签合同就辞职算违约吗?
刚入职没签合同辞职是不算违约的。因为违约的行为和违约金的规定需要在签署的合同中进行明确且详细的规定的,口头的约定是不能作为合理的证据的,因此在签署了合同之后辞职才有可能构成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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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无期限合同被降薪调岗可以离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是否继续留在现职位的决定应依据每位个体员工的具体状况进行权衡。
用人单位在未就有关事宜与劳动者展开充分协商且未获得劳动者明确同意的前提下,策动对劳动者实施降职或降级对待的行为,该种处置方式无疑是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若有劳动者不幸遭遇此类情况,建议在等待用人单位发放被降职降薪后首个月份的工资之后,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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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旅客酒能带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出入境携带酒类物品方面,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第一,对于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在两地间进行私人来往活动的内地人士,当地海关通常会准予其免费携带一瓶容量不超过0.75升且酒精含量不少于12%的酒精饮料。
第二,对于其他中国国籍的旅行者而言,同样享有此项优惠政策,但仅限于携带两瓶容量均不超过1.5升且酒精含量不少于12%的酒精饮料。
最后,对于非中国国籍的旅行者来说,他们也可享受相同的待遇,但同样只允许携带两瓶容量均不超过1.5升且酒精含量不少于12%的酒精饮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
刚入职第一天就签订劳动合同吗
看情况。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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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职人员土地征收买社保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征地社保业务主要面向于有被征地情况的村民提供相应保障,若此类人群已就职于某个企业,且已经成功购买了社会保险,那么很可能不符合征地社保的申请资格。
特别说明的是,涉及到征收农村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其具体标准是由省级、自治区级和直辖市级政府基于公布的区域性综合地价来确定的。
在制定区域性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始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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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因公殉职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当公安机关的辅助警察因执行公务而不幸牺牲时,其赔偿金额将包括以下三部分:
首先是丧葬补偿费,该费用按照参与风险评估和处理决策的六个月时间内,所在地地区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计算;
其次,家属抚恤金则依据工伤员工的个人财务状况进行计算,具体来说,其配偶每月可以领取其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则按人头每月领取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失去父母或子女的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每月的抚恤金还会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百分之十;
最后,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标准则根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入职提供就业失业证怎么办理?
就业失业证办理需要本人带上原单位发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劳动就业机构办理,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到就业局进行办证,经就业局复核后审批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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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使您能尽快找到适合自身的岗位,唯一可行的方法便是请求公司为您重新进行职位安置。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指出,对于因职业危害或遭受工伤导致完全失去或部分劳动力的员工,相关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
值得强调的是,这并非所谓的“调岗”待遇,而是您有权要求企业提供符合您身体状况的工作岗位。
对于那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来说,通常参照工伤伤残等级的第五至六级标准来衡量。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有义务为员工安排适当的工作任务;
如果确实无法完成相应的工作,则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员工相应的伤残津贴作为替代补偿。
同时,员工同样拥有选择权,包括选择保留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接受企业为其安排的适当工作任务;
或者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一次性的工伤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劳动合同是刚入职的第一天就签吗
看情况。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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