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2-24
1.3w浏览 6点赞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律师解析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确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3、公司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多数以上通过。
5、形成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6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股权案件·推荐文章

宿迁156****741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1****456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610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13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0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3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5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4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8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2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沭阳188****938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495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132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1、会前1:会议筹备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2、会务组织。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4、准备会议资料。2、会前2:会议通知3、会前3:会前检视4、会中:审议及决议1、律师见证。2、审议及表决。3、会议记录及签字。4、会议决议及签字。5、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合伙人股东投资人如何界定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投资者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区别,具体表现如下所述:
首先,在资金投入方面,投资者可以选择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注资参与经营管理,然而合作伙伴通常需要向普通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注入资金以共同发展。
其次,在法律责任上,当投资者成为股权持有人(即股东)时,其仅需按照股权比例承担相应范围内的财务责任,也就是有限责任。
不过,对于成为合作伙伴的普通合伙人来说,他们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公司股东所需履行的责任与义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他们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且足额地缴付出资,并且坚决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抽逃出资行为;
其次,他们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再者,他们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不能够滥用职权,损害到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他们也不能够利用公司的特殊地位以及有限责任原则,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义务需要他们去遵守。
其次,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股东。
股东是指在股份制公司中,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并享有相应股权的投资者或投资人。
根据股东的主体性质,可以将其分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两类。
其中,机构股东是指那些依法享有股东权利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些机构股东包括了各种类型的公司、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非营利性法人以及基金等各种机构和组织。
而个人股东则是指普通的自然人股东。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股东都享有哪些权利。
首先,他们有权依据自己所持有股份的比例,获取股息和其他形式的收益分配;
其次,他们有资格参与股东大会,并在会上行使表决权;
再次,他们还能够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此外,他们还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由转让、赠与或者质押自己所持有的股份;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还赋予了他们其他一些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是怎样的?
在股东大会召开的流程是应当明确具体的时间及地点,并有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并记录整个会议记录。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第三者责任险和工程一切险有何不同
[律师回复] 解析:
并不必然如此。
诸如“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这样的保险产品,其保险标的主要针对建筑或者安装工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财产及其对应的第三方经济赔偿责任。
这类保险产品的独特之处在于,保险公司可以在同一份保单之内提供给所有参与到此项工程当中的相关方所需的全方位保护,也就是在项目实施阶段,对于那些在工程中承担了一定风险的相关方,他们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之一。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会同时涵盖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在该工程的保险期限内,由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工地上及周边区域的第三者的人身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为处理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费用,都将得到相应的保障。
然而,关于是否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并无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必须购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主要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共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水坝、桥梁、港口等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因为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发的一切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召开股东大会股票会涨吗?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召开股东大会后股票不一定会涨。股东大会一般都不会对股价产生很大的影响。股票主要受业绩等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也不会特别关注股东大会的事项。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庭调查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具体流程:
1.首先由各方当事人阐述各自观点;
2.明确告知证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随后安排证人出庭并阅读未能出席的证人证言;
3.展示相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
4.宣读权威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
5.最后,宣布现场勘查所获得的笔录。
其次,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庭调查,其具体步骤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诉方代表宣读起诉书;
2.被告人及被害人将针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行为逐一进行陈述;
3.法官对被告人和被害人进行提问、盘问;
4.展示并核实所有相关证据;
5.警方有权再次收集新的证据;
6.由合议庭成员对新旧证据进行全面核查。
最后,所谓的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情况及其所依据的证据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案件真实性,为最终判决提供事实依据的重要环节。
法庭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陈述、询问证人、举证、质证、认证等多个环节。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辩护律师或者诉讼代理人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对原有的证据产生了质疑,认为有必要重新取证或者进行补充的,他们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传唤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进行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工程合伙人套钱犯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金融领域内,关于套取资金的问题,存在着众多的违法违规行为,甚至明确涉及到刑事犯罪活动。
这些行为可以被归为集团公司或组织层面的违法行为(或者是可能导致刑事犯罪的渎职行为)以及员工个体层面的违法行为(或者是可能触犯刑律的渎职行为)。
此外,这类行为还存在着直接负责相关事务的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者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渎职行为)以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者是可能引发刑事犯罪的渎职行为)等不同层次的区分。
因此,对于此类行为的性质认定,需要依据具体的违法违规(或者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渎职行为)事实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企业股东大会召开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想要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首先应该董事会先确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其次还需要进行大会的主持,详细记录具体的与会人员,再者还需要详细记录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权能否善意取得
[律师回复] 解析:
满足特定条件时,股权方可进行善意取得。
此种情形下的股权善意取得实质上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常见方式,其主要处理的是从那些完全不拥有权利或根本非股东身份之人手中接手股权这一重大的法律问题。
股权善意取得规则与宗旨旨在进一步加强股票权的流动性,使得股权接受方无需调查股权出让方是否真正具备实质性的权利状况,只需凭借着对出让方所展现出的权利形态的内心信任,便能够轻易地接手该股权。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如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登记在册的股权人并不具备处分权;
其次,正是因为无处分权的人才将股权进行了转让;
再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价格应当合理;
最后,股权转让已经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完成了登记手续。
此外,股权受让人还必须在主观上表现出善意,并且不能存在重大过失,也就是说,对于转让人而言,受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对此毫不知情,并已经尽到了普通人应尽的审慎注意义务。
任何法律制度的设计初衷都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股权善意取得制度亦然。
在股权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受让人最终能够成功获得股权,而在原股权人和出让人之间,也会产生相应的债法效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见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错误必须是在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表意人)产生的,且必须是由于其误解所致。
第二,这种错误必须涉及到合同的核心内容,即对合同的内容产生了重大误解。
第三,误解的产生必须是由误解方自身的疏忽、缺乏经验或者信息获取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而非受到对方的欺诈或者不当影响所引发。
最后,这种误解必须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甚至可能给误解方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对于如何判断是否存在重大误解,以及其适用范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重大误解应该是由于误解方的粗心大意、经验不足或者信息获取不畅等因素引起的,这是受害方当事人自身的过失。
其次,重大误解的范围应当仅仅局限于对合同内容的误解,而不能扩大到其他方面。
再次,只有当产生重大误解的合同能够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时,才能被视为重大误解。
最后,如果重大误解导致合同被撤销,那么这个撤销的决定必须是基于误解才导致合同的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股票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是怎么样的?
股票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是,先对股东们进行召集、再确定时间和地点、再者就进行临时提案、以及利用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与通过、最后就可以整理会议的记录、 这样股东大会才会算是召开成功。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驾驶报废机动车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且需在表格上盖上本人的印鉴;
接下来,相关部门会对这份申请进行详细登记和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该辆汽车已经到达了法定的报废年限,则会出具相应的汽车报废通知书给该车主;
若尚未达到报废年限,但通过细致地车辆查验与评定,确定其仍然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也会向车主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然后,车主手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前往政府批准的汽车回收机构,根据规定交付车辆;
在接收部分,回收机构确认收到《汽车报废通知书》并经检查无误之后,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同时将发动机的缸体打碎,车架(底盘)割断,并进行拍照记录,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剩余价值;
最后,车主需要携带《申请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照片等资料,经过查验、核对并签字确认,回收车辆的牌证,按照规定上报审批,完成报废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
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