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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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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农村家庭承包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可以继承,这个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表示,对于农村的承包林地,在原承包人去世之后,相关继承人可以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且这个继承人是不硬性规定得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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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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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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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商业房门前多少米之内属于经营范围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商铺门口五米以内的空间属于个人所有和管辖范围。
在您成功租赁或者购得商铺后,务必承担起这部分区域的维护责任,并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当商铺前面设有停车位时,应有责任对这些位置上停放的车辆进行有效监管,例如向车主明确告知停车规则,避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关于商铺门前使用权的具体长度,则需要依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所注明的使用权范围来确定。
由于不同房地产开发商及商铺开发商对于商铺门前使用权的规定各异,因此商铺门前的使用权也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吗?
可以。唯有人身权不可以继承,财产权一般都可以继承。从法律规定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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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集体用地继承权怎么规划
[律师回复] 解析:
集体所有土地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所有,并在政府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以商业开发为主要目的进行竞标,最终签署出让合同。
农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需遵循以下审批流程:
1.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多项法规要求,因此用地单位应当首先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各项规划;
2.在确定该农用地具备建设条件之后,按照建设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经建设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颁发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活动,如需占用土地,均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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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继母要求赡养子女是否有权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认定,这种相互关系是基于婚姻这个纽带而产生的亲子关系,因此被视为姻亲范畴。
在继子女是否需要承担对继父母的抚养责任这一问题上,我们可以通过如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在其生父或者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缔结婚姻关系之时,该子女已然成年并且能够独立生活,或者虽然年纪尚轻但依然由他们的亲生父母负责提供生活和教育费用,且并未受到继父或母的抚养和教育,那么在此情况下,该继子女便无需对继父或母履行赡养义务;
其次,如果在上述情况下,继父或母为继子女承担了部分甚至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用,那么继父或母与继子女之间便已经建立起了抚养和教育的关系。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继子女便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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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承认与他人同居能判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在婚姻生活中,某一方对婚姻忠诚度缺失,且未经正式离婚程序便已与他人共同居住并建立起同居关系,那么诉诸法律直接申请离婚是完全可行的。
在此过程中,我们仅需搜集到充分的相关证据,然后以对方涉及非法同居为理由起草一份详尽的民事诉状,待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可前往立案庭办理立案审批手续。
立案成功后,法院会根据排期安排开庭审理案件。
最终,按照流程操作下来,便能够顺利地获取离婚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但是在农村的诸多类型的土地之中,只有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被继承的,对于其他诸如耕地、田地等即使死亡主体在承包期内死亡,也是不会发生土地的承包权被继承的法律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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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归属问题,其规范明确了应当由被申请方承担举证责任。
此项规定所展示出的被申请方负责举证的相关规范,以及同样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其他机构和被告应承担举证责任的相关规定,其立法精神及目标都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
为何我们会制定这样的规定呢?其中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行政复议本身具有其独特性。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着一种纵向式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由于相关机构拥有法定权力,他们可以单方面地对管理相对人采取具体行政行为,通常并不需要得到管理相对人的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相关机构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满足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准确无误的法律依据。
因此,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这些机构理应承担起提供相应证据,以证明其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我们也要认识到行政复议的明确目标性。
行政复议的首要目标便是通过纠正那些违法或者不恰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从而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管理相对人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对于相关机构的执法依据、办事流程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可能并没有足够的了解,因此很难独自完成对自己提出的复议请求的所有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手续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时,应向公证机关递交以下文件资料以供审核:
首先,若委托人属于个人,需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若委托人属于企业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其次,需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属凭证,例如房屋所有权证。
此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委托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处分,比如夫妻双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等情况,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最后,根据公证机构的具体要求,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之后,当事人可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前往公证部门进行申请。
经过公证部门的严格审查,确认符合公证条件者,便可领取公证书。
公证书将按照司法部门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并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2、个人承包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被依法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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