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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应该在财务科室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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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中央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地方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财政杂志》等。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作为本地区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之一。
为了便于政府采购当事人获取信息,在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对于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地方采购项目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各地方分网应当通过数据接口同时推送至中央主网发布(相关标准规范和说明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发布。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第三款
公开渠道:
中央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地方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财政杂志》等。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作为本地区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之一。
为了便于政府采购当事人获取信息,在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对于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地方采购项目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各地方分网应当通过数据接口同时推送至中央主网发布(相关标准规范和说明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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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协议范本
1、首先写明甲方(需方)与乙方(供方)信息。2、总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3、内容: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等。4、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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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退购房定金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办理退回购房定金的具体操作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对购房合同进行细致审查,深入研读其中涉及到退款事项的条款及各项约束性条件。
明确了解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事先通告期限、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
其次,按照正式程序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向开发商或卖方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支付凭证、书面沟通记录等。
务必保证您的请求和理由表述清晰明了。
接下来,应积极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协商,通过面对面会谈、电话沟通或者电子邮件往来等多种途径,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经过努力仍未能与对方就退款事宜达成共识,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或机构申请仲裁或调解。
这些机构将会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争议,并协助推进退款事宜的落实。
最后,若以上所有措施均宣告无效,您有权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并追讨购房定金。
在此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法律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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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和外边画室合作犯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私立学府与外界画室联手未必构成法律问题。
但从某种程度而言,这类行为存在一定的违规风险。
然而,倘若该校事前已经向相关教育部门进行了报备,且学生以自愿为前提来参与此类活动,那么便可以视为合法合规的行为,同时也为学生们提供了一种便利的学习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购房合同交2万定金不要了,如何解除合约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购房退还定金的程序与步骤如下:
在我们所签订的《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中,其实已经详细地设定了关于退还定金的各种条件和要求。
只要我们所遇到的情况符合这些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那么我们就有权根据这份《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购房者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面临限购政策,从而导致他们失去了购买房产的资格。
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我们需要在合同中特别注明,这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所引发的,属于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
在大多数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都会将一些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的因素明确列出。
因此,当由于此类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我们可以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来解除合同,并且双方均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网购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迅速变更账户登录信息。
当您的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行动并更改现有账户的登录凭证。
随着当今互联网技术的高度发展,一旦个人信息遭受泄露,而未进行账户信息修改,将会导致所有在该账户下存储的信息持续不断地外泄。
因此,一旦确认信息泄露的源头,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账户,以从根本上切断信息泄露的途径。
2.及时更新关键密码。
现代社会中,人们对网络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一旦个人身份信息遭到泄露,其影响范围将极其广泛。
特别是对于热衷于网上购物的人群而言,他们的个人信息通常与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紧密相连。
因此,一旦个人身份信息遭遇泄露,务必立即更新关键密码,以防止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3.寻求警方协助。
一旦个人身份信息遭遇泄露,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报案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后续事件的处理提供备案记录。
一旦有更多的受害者面临与您相似的困境,便可共同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这不仅有助于维护个人隐私权,更能够有效避免更大规模的经济损失。
4.寻求专业律师援助。
若个人重要信息不幸遗失,且已知晓信息丢失原因或掌握大量线索,则可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规定。
如律师对此表示支持,您即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5.收集相关证据。
在信息泄露事件发生后,您可能会接收到各类邮件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
此时,请务必保持警惕,详细记录下对方的电话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等关键信息。
尽管这些信息看似琐碎,但一旦成功收集,它们将成为您维权过程中的有力工具,甚至可能为其他受害者提供帮助。
6.对于非关键性信息可暂缓处理。
当前,信息泄露现象极为普遍,防不胜防。
如果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要追根究底,恐怕难以承受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和时间压力。
因此,对于那些无关紧要、不涉及到自身核心利益的信息,我们可以暂时搁置,待日后有足够精力和时间再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政府采购法范围规定采购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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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专业退购房定金,如何合法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购房后如何申请退还支付的定金事项,本文将给您提供详尽的解答。
首先,要对退定金的缘由进行深入剖析。
一般来说,缴纳购房定金是与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的必要步骤,买卖双方可依据定金协议中的约定来妥善处理退定金事宜;
其次,需积极与开发商展开沟通,明确阐述自身立场及观点;
再次,也可以考虑向所在社区提出调解请求,购房者有权选择委托当地的街道或者社区相关部门协助解决该纠纷;
最后,当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时,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具体而言,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前提下,购买者将有权申请退还所支付的定金:
1.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若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购买者有权按照定金协议条款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购买者同样享有索回定金的权利;
3.如果由于第三方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或者未能按预定时间完成,购买者仍有机会取回双倍定金。
总的来看,购房后的双方均可依据定金协议的基本原则申请退还定金,而退定金的手续必须提供户主资料、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出现违约行为或者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购买者才能够成功申请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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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网上的素材参加政府的比赛会怎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涉及到参赛活动,此种应用则可视为商业性质的范畴,因此必须征得原创者或著作权所有者的明确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用;
然而,在被认定为合乎法规的合理使用范围内时,这种行为便不能被视为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十二中种合理使用的方式: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政府采购撤诉书怎么写?
申请人_被申请人_(原告名称或者单位名称)诉(被告名称或者单位名称)一案,于年月日诉到你院(或向你院提出上诉),现请求撤回起诉(或上诉),其理由如下。请予批准。原在起诉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_共_件,请予发还。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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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地下室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前住宅楼的地下空间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最为常见的情况即是将其视为公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摊至每位业主身上;
其次,部分地下空间可能拥有独立的产权或者与房屋共享同一产权证书,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地下空间的产权属于业主个人所有,业主有权自由地租赁、出售这些空间。
此外,对于那些拥有单独产权证书的地下空间,甚至可以进行常规住宅交易。
第三种类型则是专用于人民防空工程(简称“人防”)的地下空间,该等地下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然而由于其属于公众设施范畴,为了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因此无法进行随意的租赁和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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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公平的构成要见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素包括了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内容。
以下将进行详细论述:
首先,从客观层面来看,显失公平的要件在于当事人在支付以及得到回报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失衡或者导致了利益的严重不均衡。
这就意味着,显失公平的法律概念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中。
然而,对于无偿合同来说,由于不涉及到对价的问题,因此也就不会产生双方利益的不平衡以及显失公平的情况。
在客观上,经济利益的不平衡是建立在利益可以通过一定的价格、收费标准等方式来衡量的基础之上的。
但是,对于某些特定物品、特殊服务等,由于难以准确计算它们的实际价值,通常并不适用显失公平的法律制度。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显失公平的要件在于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具有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的轻率、缺乏经验等因素,与对方签订明显不公平合同的故意。
这种利用他人主观状态的行为已经明确显示出行为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
因此,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对方具有这样的故意,仅仅只能证明自己在签订合同时缺乏经验和技能、不了解市场行情、过于草率等原因,从而签订了对自己不利的合同,那么就不能认定对方符合显失公平的主观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卧室加装卫生间违规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条文,对房间进行新增卫生间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对于这方面做出了明确而严格的限制。
根据中国目前实施的相关法律条款,在住宅内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时,不得采取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同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批准,擅自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其次,将原本无防水需求的房间或阳台改造为卫生间、厨房;
第三,在原有承重墙上增设门窗,拆除与阳台相连的砖墙、混凝土墙体;
第四,恶意破坏原有的节能设备;
最后,任何会严重影响建筑结构及其使用安全性的行为都被视为非法。
此外,法律法规还指出,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的装修工人必须取得业主的同意,否则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也不得在承重外墙之外的墙面上开设门、窗等。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政府采购合同能否解除?
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解除,有三种解除方法,第一种是协议解除,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解除协议;第二种是约定解除,要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最后一种是法定解除,需要满足法定的解除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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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政府采购投标流程有哪些?
一个完整的竞争性招标采购过程由供应商调查和选择、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决标、合同授予等阶段组成。1、招标。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条件,向潜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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