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8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有三种标准,即平时加班费,周末的加班费和节假日的加班费。其计算的标准分别是平时工资的1.5倍,2倍,3倍。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加班,但是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其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的计算标准。但是合同中或者工会对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另有约定,且其约定的计算标准高于国家的法定标准的,应当予以认可和执行。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什么

一、加班费的计算标准

根据我国规定加班费的计算有三种标准,即平时加班费,周末的加班费和节假日的加班费。其计算的标准分别是平时工资的1.5倍,2倍,3倍。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加班,但是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其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的计算标准。但是合同中或者工会对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另有约定,且其约定的计算标准高于国家的法定标准的,应当予以认可和执行。

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均是根据劳动者平时的工资进行计算,其加班费的计算一般都是以时薪进行计算的,则由劳动者的工资除以每个月的平均上班天数,再除以每天应该上班的小时。一般对员工具体工作的小时没有异议,及时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当地的平均工作的时长进行参考和计算,但是针对于员工的每个月的具体工作计算标准有一定的争议。有些人认为员工的工资应当是基本工资作为基数,其发放的绩效或者是补贴均是不固定的,所以不得作为计算基数;而有些人认为公司所发放的其他资金也是员工应得的一部分,其也应当认定为员工的工资。而根据实践中一般的认定和操作,均以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或者是员工的实际每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劳动者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可以起诉要求单位支付以前没有支付的加班工资,并列举出应当支付的具体金额。提供能够让法院相应确实存在这个情况的相关证据,如果证据保留在被告方,被告有配合法院进行调查的义务。同时这里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是谁主张谁举证,对于加班情况的证据,用人单位承担充分举证和说明的义务,如果不能证明,则根据劳动者的诉请进行判定。所以公司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是法定的责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加班并不是法定的义务,其享有自愿决定是否加班的权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6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0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加班费计算规定及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等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除以月记薪天数后再乘以八小时再乘以法定加班工资倍数。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司机加班时间及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情况下,按照劳动法,凡是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便视为加班。可问题的症结是,由于司机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一般在规定的上班时间8点到傍晚5点(午休1小时),相对来说工作比较清闲,实际工作大概3小时,其他5小时都是闲着。而到了傍晚下午后的时间,公司高层领导比较多,此时司机出车的几率比正常上班的时间更多。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否按劳动法规定继续发放高额加班工资可同时这样算加班时间的话,绝对超出劳动法规定的一个月加班最多不能超过36小时。请问在此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两个方面需要解决:
1.由于公司司机的工作,上班时比较闲,下班后工作的时间反而比较多,是否可以依照劳动法为依据,公司可自行规定加班规定(避免超出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因为司机并非上班时间一直工作,而下班后由于工作量过多未在上班时间完成而加班,而是此工种的特殊性给人误解加班特别多。
2.司机工种特殊,若还是按照劳动法死硬套,这样的话,我们公司的司机每个月的加班时间都是超过36小时,这样我公司每个月都违反劳动法,而事实并非如此,司机上班时间有极度充裕的时间休息,只是下班后的工作才比较忙碌。
司机加班时间及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情况下,按照劳动法,凡是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便视为加班。可问题的症结是,由于司机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一般在规定的上班时间8点到傍晚5点(午休1小时),相对来说工作比较清闲,实际工作大概3小时,其他5小时都是闲着。而到了傍晚下午后的时间,公司高层领导比较多,此时司机出车的几率比正常上班的时间更多。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否按劳动法规定继续发放高额加班工资可同时这样算加班时间的话,绝对超出劳动法规定的一个月加班最多不能超过36小时。请问在此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两个方面需要解决:
1.由于公司司机的工作,上班时比较闲,下班后工作的时间反而比较多,是否可以依照劳动法为依据,公司可自行规定加班规定(避免超出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因为司机并非上班时间一直工作,而下班后由于工作量过多未在上班时间完成而加班,而是此工种的特殊性给人误解加班特别多。
2.司机工种特殊,若还是按照劳动法死硬套,这样的话,我们公司的司机每个月的加班时间都是超过36小时,这样我公司每个月都违反劳动法,而事实并非如此,司机上班时间有极度充裕的时间休息,只是下班后的工作才比较忙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工作日加班:平时工作日加班(即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平时加班),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通常是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月工资除以21.75天(中国的平均工作日数)再除以8小时得到的每小时工资。休息日加班:休息日(通常指周六和周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若对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司机加班时间及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情况下,按照劳动法,凡是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便视为加班。可问题的症结是,由于司机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一般在规定的上班时间8点到傍晚5点(午休1小时),相对来说工作比较清闲,实际工作大概3小时,其他5小时都是闲着。而到了傍晚下午后的时间,公司高层领导比较多,此时司机出车的几率比正常上班的时间更多。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否按劳动法规定继续发放高额加班工资可同时这样算加班时间的话,绝对超出劳动法规定的一个月加班最多不能超过36小时。请问在此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两个方面需要解决:
1.由于公司司机的工作,上班时比较闲,下班后工作的时间反而比较多,是否可以依照劳动法为依据,公司可自行规定加班规定(避免超出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因为司机并非上班时间一直工作,而下班后由于工作量过多未在上班时间完成而加班,而是此工种的特殊性给人误解加班特别多。
2.司机工种特殊,若还是按照劳动法死硬套,这样的话,我们公司的司机每个月的加班时间都是超过36小时,这样我公司每个月都违反劳动法,而事实并非如此,司机上班时间有极度充裕的时间休息,只是下班后的工作才比较忙碌。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29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加班费300%的工資包含计时,计件,及奖金,津贴啰?
[律师回复]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也不可以扣罚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加班费计算
加班费的计算需要根据加班的时间来确定,如果是在双休日加班的,那么就要按照劳动者工资的200%计算加班费,如果是在节假日加班的,那么就要按照劳动者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加班费计算的基准不仅仅是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是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最低工资来予以计算。若是对加班费计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在国企上班,可是近日公司要求加班赶项目,每天都要到半夜,想咨询下非周末加班工资怎么算以及计算方法
[律师回复] 非周末加班工资计算;
1、单位因生产需要依法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单位因生产需要依法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单位因生产需要依法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夜间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1、在平时夜间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2、休息日夜间加班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法定节假日夜间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么计算加班费,加班费如何算
日工资,小时工资,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单位安排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但自愿加班例外。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想了解法定加班工资的计算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法定加班工资的计算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 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 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阅读延伸: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包吃包住属于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范围。此外,实物及有价证券,如单位发给员工的劳保物品、餐票、电影票等,也不能作为计算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