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网上备案登记(单位)
㈡现场确认
⑴所需材料
首次备案(公司以前从来没备案过的)
⒊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各一份
增员备案
⒈社保的增员表,加盖单位公章
⒉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
减员备案
⒈社保的减员表,加盖单位公章
⒉该员工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续签合同备案
⒈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
打印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入学)
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⒉介绍信济南本地宝
二、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方式是: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三、关于加强劳动合同备案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济劳社字[2006]126号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其中驻市内五区和高新区的中央、省属单位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市及市以下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驻长清区和其他县(市)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尚未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用人单位自2008年8月接到劳动合同备案通知书之日起,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到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点击“资料下载”——“劳动工资处”,点击“劳动合同备案相关资料”,然后点击下载说明及附表。
2、根据说明的要求填写附表,首次办理的只需填报“合同报审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二”,填写完成后按说明的提示保存。
3、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劳动合同备案时,需提供书面附表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并根据要求携带全部或部分劳动合同文本和其他相关材料备查。
4、各用人单位自2008年9月起,在办理社保登记,缴费以及增、减员手续时均必须出具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相关的劳动者在我国的劳动单位进行工作时,相关的劳动者需要和用人单位备案相关的劳动合同。在办理这类合同时,相关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的劳动规定进行操作,保障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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