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开一个月病假单是不可以的。我们知道正式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递交辞职报告后请病假是可以的,但是全部都请病假是不合理的。需要注意的是,可以请的病假也是需要得到领导的同意,否则不予生效。
二、员工离职的流程是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 :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我们对于员工离职的问题并不陌生,之前的文章多次提起。如果提交辞职申请后请病假是可以的,只要领导同意即可,并且不能将离职日期往后顺延。但是请30日的病假道理上来讲是不合理的,公司有权利拒绝并要求劳动者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尽快完成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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